一是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力度,从2019年底调整扶贫资金支出结构中安排扶贫存量资金1256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从2020年整合涉农资金中安排扶贫小额信贷贴息800万元、新型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贷款贴息500万元。二是积极组织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开展调查,拟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3个月的租金减免扶持政策。三是积极会商相关部门,计划安排使用对口支援资金150万元,支持开展消费扶贫和电商扶贫,扶持引导受疫影响明显的农业企业及组织,将我区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销往四川、山东等对口支援省市。四是畅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创新服务机制助力农业产业发展,不误农时,指导区农业农村委顺利完成2020年优质中稻再生稻良种采购项目招标,实现了16500公斤采购交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