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筹集财政资金。统筹安排预备费5168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医疗救治、防治设备、防控物资以及疫情防控人员的相关补助。其中,安排医疗救治、防治设备采购和一线医务人员慰问资金共1175万元,安排防控物资采购资金共2260万元,安排交通防控和社区排查资金1733万元,分别占22.7%、48.7%和33.6%。
二是足额调度预算资金。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调剂年初预算资金974万元用于疫情防控经费。如:区城市管理局将年初预算的特种车辆作业费等178万元项目资金调剂为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区交通局将年初预算的城区打击“非法营运”长效机制专项经费等353万元项目资金调剂为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区应急局将年初预算的自然灾害储备金等270万元项目资金调剂为疫情防控专项经费。
三是及时兑现助企减免。落实减免租金政策,及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减免租金有关事宜的通知》,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2个月,帮助企业和租户减免约400万元;落实贷款贴息政策,从2月4日至6月30日,对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落实缓缴社会保险政策,对确无力足额缴费的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最迟可延至4月30日,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待遇;落实援企稳岗返还政策,对足额缴纳2019年社保费,且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去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中小企业,返还社会保险费,返还标准为2019年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四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各项工作,对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除已明确具体实施项目外,优先调整用于相关政策的资金保障;部门购买自身防控物资所需资金,原则上通过其部门预算解决;在一般性支出压减10%、三公经费预算压减比例不低于3%的目标基础上,进一步压减政府开支,坚决取消政府不必要的开支。
五是出台“紧日子”八条措施。制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年度中增支、严格管理区外公务活动、严格管理区内会议和培训、严格管理信息化建设、严格转移支付统筹机制、严格绩效挂钩奖惩机制等八项措施,坚持“刀刃向内”过“紧日子”,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