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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困难群众可享受临时救助等8项暖心政策

日期: 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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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第156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许建华介绍,为有效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政府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10个部门,研究制定了有效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八条政策措施。

一、实施临时救助

对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困难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毕业生,以及其他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个人,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纳入临时救助。

二、帮扶确诊困难患者

对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中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易致贫返贫人员中,系家庭收入主要来源承担者,按低保标准2倍逐月发放帮扶资金,直至出院。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对象中8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确诊老年人,按失能的500元/人、半失能的400元/人发放一次性就医、用药、护理补助。对上述人员的帮扶支持,各地民政部门将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后直接发放。

三、五类在保对象暂停动态调整

疫情期间,现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对象等五类在保对象继续享受现有救助保障,暂不作退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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