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贯彻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如果属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对该地区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租延长至6个月。
为将减租政策落细落地落实,重庆市财政局日前发出通知,从两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一是将减免对象严格限定为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方为国有单位的,不享受此政策,承租双方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二是出租单位可采取直接减免、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减免房租,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