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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出台粮油生产保障等5个市级农业农村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日期: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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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财政局会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联合印发《重庆市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等5个市级农业农村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加大力度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本次出台的5个资金管理办法,即《重庆市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及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主要有三方面特点:

一是更加突出支持重点,强化紧扣党中央对推进乡村振兴的新要求。完善了资金使用范围,更加突出支持确保粮食安全、加强耕地保护,更加突出支持农产品加工及全产业链、农业科技创新,更加突出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更加突出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二是更加优化资金分配,强化资金绩效权重占比和公开竞争遴选。优化了资金分配方式,明确了因素法主要根据不同任务涉及的种养面积、产量、产值、任务量、工作成效等进行测算分配资金,工作成效主要以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部分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占分配因素权重提高到15%以上,项目法分配资金须通过公开竞争遴选、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遴选等规范程序组织申报。

三是更加完善资金管理,强化资金管理职责划分和全链条监管。强化了资金监管要求,完善了财政资金全链条管理相关要求,切实强化部门和区县管理责任。首次提出在市财政局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到区县后,市行业主管部门应会同市财政局最迟不晚于资金下达后30日内,下达指导意见、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区县实施方案也应在市级指导意见、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下达后30日内,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委加强宣传指导、沟通协作、监督检查,确保5个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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