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重庆推进“讲绩效用绩效比绩效”实践创新:以“评”促“绩” 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中的重要一环,绩效评价充当着事后“问效”的重要角色。重庆市财政局通过“自评+重点评价”工作模式,构建多位一体绩效评价格局,初步实现资金“问效”目标。
一方面,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全市预算单位“部门整体+项目支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全覆盖,并针对绩效自评分数虚高、目标完成不客观等痛点难点,开展市区财政联动自评实地核查。以2023年为例,市财政对30家主管部门65个重点项目开展实地调研,现场查验292亿元资金自评结果,梳理形成预算执行与目标实现不匹配、自评结论依据不充分、绩效目标不科学等822项“问题清单”,通报预算单位并跟踪督促整改,并将自评结果应用于市级部门综合绩效评价,引导部门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在全面自评的基础上,精准选择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财政重点评价,覆盖乡村振兴、污染防治、产业发展、稳定就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实现重点专项“五年轮评”全覆盖。经统计,全市近五年评价资金超2700亿元。注重结果导向,通过建立评价反馈整改落实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有机衔接。
区县方面也积极利用绩效评价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如渝中区财政局创新开展评价结果运用,选取部分重点评价结果送区人大常委会实施满意度测评,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项目绩效情况,进一步强化部门绩效理念,助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财政局会同第三方机构复审预算单位自评结果,同步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复审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组成部分,助力提高部门预算管理能力。
下一步,重庆市财政局将进一步优化评价项目遴选机制,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打造绩效评价典型案例,持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聚力实现绩效评价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