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集中3个月检查区县财政票据
重庆市财政局日前印发通知,启动2021年度财政票据检查,9月开始,11月30日结束,重点抽查2-3个区县财政局及被查区县3—5个用票单位。
《通知》明确,将检查渝中、江北、潼南、梁平等16个区县2019年至2020年度,区县财政部门及用票单位在票据领购、使用、保管、核销、销毁等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16个区县的财政部门先对本级财政票据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市财政局之后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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