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关怀版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 财税政策

财政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 2025-01-16
字体: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定点管理,推动党政机关更好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等有关规定,现修订印发《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请各地财政部门抓紧制定本地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做好本地区会议定点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好本地区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httpmeeting.mof.gov.cn)管理工作。 

附件: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2024年12月30日

主办: 重庆市财政局版权所有

渝ICP备1900896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8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39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