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为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实现共同发展,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其中,关税配额产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为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实现共同发展,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其中,关税配额产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省市财政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版权所有: 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 主办:重庆市财政局
ICP备案: 渝ICP备19008961号-1 网站标识码:5000000048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3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