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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日期: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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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为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我们制定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202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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