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 财税政策

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 2022-11-01
字体: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为了规范出国留学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出国留学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41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教  育  部 

2022年10月19日 

主办: 重庆市财政局版权所有

渝ICP备1900896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8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39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