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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系统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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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财政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财脱贫组〔2019〕2号)要求,我们制定了《重庆市财政系统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重庆市财政系统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

  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重庆市财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重庆市财政局代章)
  2019年7月19日

  附件

重庆市财政系统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将消费扶贫摆到财政扶贫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与消费扶贫相适应的政策措施,激发财政系统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协助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推动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协助提升贫困地区旅游服务能力,打通贫困地区产品和消费服务各个环节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措施
  (一)推动承销贫困地区产品。脱贫攻坚期内,鼓励财政系统各单位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把好产品质量关。积极组织举办集中采购贫困村农产品、畜牧品活动。优先从贫困地区聘用服务员、保洁员等工勤人员,积极落实公益岗位。推动“以购代捐”消费扶贫,鼓励党员干部踊跃采购贫困户产品,助推贫困户从事种植养殖,解决销售问题。各级财政部门工会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到贫困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在政策范围内向工会会员发放慰问品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局机关党办、后勤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处,各区县财政部门)
  (二)加强宣传推广促销。财政系统各单位要积极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方式宣传推广本地贫困地区特色产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鼓励引导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将贫困地区作为个人休假旅游目的地。(局办公室、教科文处,各区县财政部门)
  (三)鼓励扶贫干部推销。充分发挥财政系统挂职扶贫干部优势,帮助推介、销售挂职所在地贫困地区产品。挂职干部、驻村第一书记要积极对所帮扶贫困地区产品销售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协助组织参加农产品展销会、商品贸易博览会,积极搭建营销平台;通过政策宣讲等方式让贫困户了解消费扶贫活动,向贫困户传递财政系统各单位以及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对产品的消费需求。(局人教处、机关党办,各区县财政部门)
  (四)完善电子商务营销。统筹相关政策资源和资金项目,支持贫困区县完善农村电商服务和支撑体系,助力消费扶贫。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宽带网络覆盖贫困村。支持贫困地区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高贫困人口使用网络和用户终端等能力。继续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打造综合示范“升级版”。(局产业处、农业处,各区县财政部门)
  (五)支持龙头企业带销。积极配合行业部门,鼓励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在贫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增强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发挥消费扶贫对集体经济和贫困人口增收的辐射带动作用,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增强贫困人口与市场的对接能力。(局农业处,各区县财政部门)
  (六)完善基础设施促销。支持改造提升贫困地区乡村旅游道路、通村公路的通行能力,提升交通便利性。结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化贫困地区旅游消费环境。加大对贫困地区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和应急防疫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扶持贫困地区提升农产品储藏保鲜、分拣分级等能力,提高贫困地区农产品初加工率。(局经济建设处、农业处,各区县财政部门)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系统各单位要将消费扶贫工作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计划,积极推动消费扶贫工作开展,制定配套政策,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可操作、可执行。(局脱贫办,各区县财政部门)
  (二)强化指导激励。市财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及时跟进了解进展情况。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评价年度脱贫攻坚、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成效的依据之一。对推进消费扶贫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适当形式给予激励。(局脱贫办,各区县财政部门)
  (三)做好总结宣传。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案例、典型做法,选树一批好的基层财政单位、企业、诚信贫困户并进行积极宣传,营造财政系统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树立起“买贫困地区产品、献扶贫济困爱心”的理念。(局办公室,各区县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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