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局内各处室(中心、校):
为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要求,进一步理顺市财政局脱贫攻坚工作机制,根据财脱贫办〔2019〕1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于2019年3月到2020年12月期间,抽调相关人员专职负责统筹协调、跟踪督促全市财政系统脱贫攻坚相关工作。为便于开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成员
组 长:李 琦
副组长:李 茂
成 员:梁 岩、薛金华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自即日起,市财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工作组承担,工作组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办理和运转各类公文,办文时由农业处代章。
(二)工作组实行集中办公,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组根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部署,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各单位按照职责履行脱贫攻坚工作,加强对财政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不承担应由局内其他处室(单位)负责的脱贫攻坚具体工作。
(三)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要按照“尽锐出战”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作力量,理顺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四)局内各处室(单位)要积极支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组开展工作,根据脱贫攻坚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的落实。
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小组
(重庆市财政局代章)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