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 助力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住房城乡建委: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做好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现将《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 助力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通知》(财社〔2019〕5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请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区县,按照试点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各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试点区县应编制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及时上报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 助力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通知(财社〔2019〕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