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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村财委托乡代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日期: 20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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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为着力构建乡镇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基层政府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监督”,进一步完善我市“村财乡代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财政局制定了《重庆市全面推行村财委托乡代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重庆市村民委员会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指导意见》(渝财基〔2018〕3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重庆市全面推行村财委托乡代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重庆市财政局
  2019年8月28日

  附件 

重庆市关于全面推行村财委托乡代理的实施意见
(试  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法规精神,现就我市全面推行村财委托乡代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重要意义
  村财委托乡代理,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规范财政资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当前,农村财务仍然存在着会计代理机构不统一、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会计代理服务内容不规范、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足、会计核算不准,甚至村财乡用,涉农资金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等问题,迫切需要依法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二、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一)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村财乡代理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坚持村级权责统一。遵循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
  (三)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切实调动农民在村财管理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维护农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坚持统筹谋划推进。既解决当前最紧迫的问题,又着眼健全长效机制;既加大财务监管力,又调动村级积极性。
  (五)坚持因地制宜施策。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层治理的要求,区县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六)坚持激励约束并重。建立权责相当的责任激励约束机制,切实维护我市村财委托乡代理的良好工作秩序。
  三、全面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机构建设
  1.建设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区县财政局要指导并配齐配强乡镇财政干部,增加人员,专人负责村财委托乡代理的工作。乡镇政府负责人对会计工作负责,保证会计资料的规范、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规范乡镇财政岗位设置。按照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岗位。财政办公室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及会计电算化维护。
  3.加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定期对乡镇财政办公室代理会计和资金会计、出纳、村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对新任报账员和会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二)规范会计代理公共服务
  村民委员会以及由行政村全体村民成员出资组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集体经济组织”)村财委托乡代理及其会计代理公共服务由乡镇财政办公室承担,并在乡镇公共服务大厅公开、规范办理,纳入乡镇公共服务事项。重庆市财政局为业务指导实施部门。
  (三)加强民主决策管理
  1.严守民主决策程序。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财务活动和关系村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须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报销手续工作流程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主体独立设账等。
  3.严格财务预决算制度。乡镇财政办公室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决算报告,送行政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备用金金额应当保障月份或季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办公经费等日常开支。
  4.实行定期报账制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收支原始凭据主要内容经公开公示后,按程序由村报账员按月定期在乡镇“一站式”公共服务办事大厅向乡镇财政办公室报账。
  (四)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1.加强民主监督。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的职责。村财务收支凭证等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通过、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后方能入账。
  2.强化村财务信息公开公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计划、各项收支、各项资产资源以及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等重大财务事项,须通过各种方式一月一公开,公开时限不少于一个月。
  (五)建设村财委托乡代理及其会计代理公共服务一体化系统
  按照公共服务事项标准以及“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标准要求,建设村财委托乡代理及其会计代理公共服务一体化系统,实现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大数据。
  四、狠抓组织管理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区县财政要精心组织,完善措施,严格纪律,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部门或其他单位向乡镇财政办公室移交村财委托乡代理工作,依照《重庆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渝财会[2010]20号)和相关规定办理。
  2.强化财政管理。区县财政要制定村财委托乡代理规章制度,将村财委托乡代理纳入“金财工程”。要会同组织、编制、农业、民政等部门,将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下发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和具体要求等文件及时下发乡镇财政,确保村财委托乡代理改革顺利推进。
  3.保障有效履职。区县财政要按照本意见和《重庆市村民委员会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指导意见》以及相关规定,组织保障和督促乡镇财政办公室履行村级财务管理职责。严禁以任何方式、名义或借口转移转嫁工作任务。
  4.严格责任追究。区县财政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对违反规定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各乡镇涉农社区居民委员会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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