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中心、学校):
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重庆市财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方案
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
重庆市财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凝聚支持脱贫攻坚的工作合力,确保脱贫政策兑现落实、脱贫工作健康发展,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决定成立市财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协调我局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封 毅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祝轻舟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游 泳 办公室主任
王银川 预算处处长
冷 湘 国库处处长
肖迎春 行政政法处处长
夏 颖 教科文处处长
包西柱 经济建设处处长
李 琦 农业处处长
杜香序 基层财政处处长
古 洋 社会保障处处长
李 虹 产业发展处处长
谢 洲 金融处处长
苏宏伟 政府债务管理处处长
曾鸿静 监督检查处处长
彭 敏 人事教育处处长
罗 玲 机关党办主任
金 燕 预算绩效管理中心主任
张 浪 收支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处,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提出工作举措和局内职责分工建议等,报领导小组会议或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财政扶贫重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涉及市财政局的脱贫攻坚任务。
(三)审议财政扶贫重点工作计划和重大政策举措,研究分析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四)指导区县(含自治县,下同)财政部门扶贫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农业处。总协调市财政局脱贫攻坚工作,会同相关处室抓好财政扶贫综合性的政策文件制定、数据统计及材料起草。根据扶贫资金总台账,汇总分析各业务处室归口管理的扶贫资金数据情况,适时向局党组报告。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牵头在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开设财政扶贫公示公告专栏,公开市以上财政各项扶贫资金的分配结果和有关制度办法,采编财政扶贫相关信息简报。督促区县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信息公开。负责统筹督导扶贫资金管理的各项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国库处。牵头负责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及建立扶贫资金总台账,利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加强监控,合理设置预警指标,及时发现闲置、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并向相关处室通报监控情况。牵头开展扶贫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试点工作。向农业处提供有关政策文件、数据资料、工作推进情况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材料等,涉及公开公示的一并提供给办公室。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预算处、经建处、社保处、教科文处、产业处、政法处、金融处、债务处等处室。负责归口相关的扶贫政策制定、资金下达及动态监控,在监控平台上录指标、审核、下达(预算处同时负责在监控平台上同步接收中央扶贫相关资金指标和对账),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区县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完善政策措施。向农业处提供有关政策文件、资金文件、数据资料、工作推进情况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材料等,涉及公开公示的一并提供给办公室。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基层财政处。脱贫攻坚期内,围绕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抓好扶贫资金监督。向农业处提供有关政策文件、资金文件、数据资料、工作推进情况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材料等,涉及公开公示的一并提供给办公室。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监督检查处。牵头财政扶贫资金整改情况专项督查,会同相关处室不定期组织开展对重点地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向农业处提供有关政策文件、数据资料、工作推进情况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材料等,涉及公开公示的一并提供给办公室。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人事教育处。牵头落实局机关驻乡工作干部各项福利待遇。向农业处提供有关政策文件、数据资料、工作推进情况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材料等,涉及公开公示的一并提供给办公室。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机关党办。牵头局机关对口帮扶和深度贫困乡镇定点包干工作。向农业处提供有关政策文件、数据资料、工作推进情况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材料等,涉及公开公示的一并提供给办公室。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预算绩效管理中心。牵头会同相关处室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各处室负责具体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汇总上报和实时监控,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送预算绩效管理中心汇总。牵头组织扶贫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资金绩效评价。向农业处提供有关政策文件、数据资料、工作推进情况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材料等,涉及公开公示的一并提供给办公室。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收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提供技术支持。向农业处提供有关政策文件、数据资料、工作推进情况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材料等,涉及公开公示的一并提供给办公室。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
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财政扶贫有关政策和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加强与局内处室、部门和区县的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推动财政扶贫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