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财复〔2026〕776号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
第0113号提案答复的函
洪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区县生活垃圾异地处置费征缴工作的建议》(第011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深入调研提出的宝贵建议。您所反映的问题客观务实,这与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去年重大区划调整背景下,北碚区可能将承受垃圾处置异地补偿增支压力的情况,不谋而合。
一、我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转运处理管理体制
(一)垃圾处置
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二次转运和集中处置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并付费,各区仅负责前端收集和一次收运,市级财政已兜底承担了垃圾终端处置责任。市级财政承担并付费的项目为:环卫集团8座跨区域转运站、1座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厂、1座热备应急填埋场;三峰环境4座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厂。市级付费资金来源于中心城区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公共预算兜底保障。从收入上看,2025年中心城区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4.6亿元,其中,按现行财政体制市与区县55:45分成后,市级留存收入2.6亿元;从支出上看,2025年市级付费13.1亿元,市级收入占支出比仅为20%。
(二)异地补偿
1.基本情况
生活垃圾处理异地补偿费,是指当一个地区(垃圾输出区)将生活垃圾运往另一个地区(垃圾输入区)进行集中处置时,输出区须向输入区缴纳的除处置费以外的补偿资金,并专项用于补偿输入区焚烧厂等垃圾处理设施所在区域,在环境容量、土地占用、社会影响等方面承担的外部成本。2016年,为破解垃圾处理设施“邻避”难题,进一步改善设施所在地区的生态环境,基于“谁产生、谁补偿,谁受益、谁受偿”原则,我市推行实施了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异地补偿机制试点。2020年,在对前期试点工作总结分析和进一步优化调整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和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制定出台了《重庆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异地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异地补偿办法》),垃圾处理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建立。
2.实施成效
自2016年试点以来,异地补偿政策已逐步从应对“垃圾围城”的应急之策,演进为撬动“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制度支点。2022年,我市异地补偿典型案例获生态环境部官网推广宣传。
(1)核心指标跃升
一是原生垃圾“零填埋”。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比例由2016年的55.8%跃升至2020年的100%,填埋场全部关停,告别了污染风险大、占地多的填埋时代。二是资源化利用率达86%。“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高达86%,年发电量超33亿度,实现了“变废为宝”的能源转化。
(2)破解“邻避”难题
政策的核心在于通过经济杠杆调节区域利益,解决了垃圾处理设施“人人需要,但人人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困局。异地补偿费为设施选址地带来了生态改善和环境治理。同时,这笔费用支撑了一个强大收运处理系统的建立:4座大型焚烧厂、1座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厂、3座大型二次转运站(日转运规模达9600吨)、1座应急填埋场,构成了日处理能力超1.5万吨的“高效清洁”网络。
(3)资金用途精准
2016年以来,每年向设施所在区直接补偿约1.6亿元,并专项用于垃圾接收区市属垃圾转运、处理设施周边环境的改善,主要投向包括:周边地区环境美化和生态环境影响整治、周边地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和维护、周边地区居民生态补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等。目前,设施周边环境持续改善,周边居民的认同感持续提升,投诉情况明显减少,基本实现“邻避”变“邻利”,有效促进了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
总的来看,这项政策不仅在宏观上带来了环境与基础设施的巨大提升,也在微观层面通过给予真实的经济利益,将区县从被动接收转变为主动参与,扭转了“邻避心态”。
二、针对您所提问题及建议的工作考虑
《异地补偿办法》宜维持既定政策连续性继续实施,不宜单独调整减免。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提前梳理并高度关注区划调整影响区县财政增支事项。您提出“北碚因区划调整经济基础大幅减弱的同时,增加了财政负担”的问题,我局在2025年11月,收到市政府关于调整北碚等区行政区划公告时,就开始高度关注包括北碚区在内区县财政增支情况。因区划调整,同兴生活垃圾焚烧厂将调整为两江新区辖区内处置设施,北碚区将由垃圾输入区调整为垃圾输出区,按照《异地补偿办法》,北碚区自2026年起,应按当年垃圾输出量缴纳异地补偿费。我局按2024年北碚区产生转运至同兴生活垃圾焚烧厂垃圾量试算,北碚区将新增异地补偿费支出1642万元,同时,因区划调整不再作为垃圾输入区,还将减少异地补偿费收入429万元。
二是提前部署并明确北碚区财政增支事项纳入移交划转事项清单统一协商。经我局梳理,2026年起,北碚区在新增异地补偿费支出的同时,相应由原北碚区负责的同兴生活垃圾焚烧厂周边市政配套、环境整治、生态补偿等支出事项,也应同步调整为两江新区承担的支出事项。2019年,高新区和九龙坡区区划调整时也出现过同样的情况。为维持《异地补偿办法》既定政策的连续性和公平性,我局于2025年11月,提出并建议北碚区在与两江新区协商本次区划调整涉及相关事权和支出责任划转工作时,务必对原北碚区负责的同兴生活垃圾焚烧厂周边市政配套、环境整治、生态补偿等支出进行测算,并将该支出事项金额纳入两区移交划转事项清单统一协商。
三是北碚区应遵循两区已经达成的划转协议。2026年2月,据北碚区财政局反馈,之前在与两江新区协商行政区划调整相关支出事项划转事宜时,已向两江新区提出该划转事项,虽未能与两江新区达成共识,但北碚区也未在两区划转协议签订前,向市财政局反馈该情况并提出裁决申请。我局认为,北碚区既然已于2025年12月,在两区划转协议上签字同意,就应该承担和履行相关事项支出义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始终把保障区县财政平稳运行和民生底线放在首位,在制度框架内尽可能体现对困难区县的倾斜支持。积极配合市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的前端垃圾减量工作措施,助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从源头上减少异地处置量,从根本上降低异地补偿费支出压力,使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投向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
此复函已经刘小强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财政局
2026年5月15日
联系人:陈远浩
联系电话:67575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