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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01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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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伟明委员:

您提出的《设立市区两级财政专项资金,推动铁路沿线环境整治》(第101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铁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铁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推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福祉。抓好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对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年经济增长目标以及保就业、保民生、维护社会平稳运行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截止2021年,我市已建成铁路2394公里,其中高铁839公里、普铁1555公里。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米”字型高铁网的战略部署,“十四五” 期间将重点推进高铁项目建设。目前,铁路项目在建及规划开工建设干线铁路1849公里,其中高铁1553公里、普铁296公里,在建铁路项目数量和里程都是我市铁路建设进程中规模最大的阶段。在前端重点推进铁路项目建设的同时,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治理也是我市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

对于您提出“关于设立市区两级财政专项资金,推动铁路沿线环境整治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全市统筹协调完成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1500余处,全市因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引起的铁路安全事故下降50%以上。2021年,在路地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境内6000余处外部环境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在取得一些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关注到,铁路沿线的外部环境整治是一项常态化、需不断保持、不断改进提升的工作。今年6月,因地质灾害引发的D2809次列车脱线事故,也再一次反映出做好铁路沿线日常环境安全治理的重要性。

我市属于直辖市体制,相应在财政体制上也是由市和区县两级财政对本级所属事务进行保障。按照我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市级负责铁路沿线(红线外)环境污染治理和安全环境整治的统筹协调;区县负责铁路沿线(红线外)环境污染治理和安全环境整治的具体实施事项。例如,为保障渝怀二线实现开行绿巨人动车组,经路地双方协商,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安排3亿元整治经费对项目沿线进行地质安全治理,为线路运行提档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

对于专项工作的资金安排上,主要以两级政府的权责为划分依据,由各级责任主体通过对开展专项工作的资金需求和资金保障进行平衡,形成需求端和供给端的最佳平衡,以发挥财政资金的最佳使用效益。“设立专项资金,采取市级管理,并由两级财政共同投入”的方式,在操作层面可能降低资金的利用率,并在具体事项的保障上产生权责不清、责任主体以资金被统筹为由进行推诿的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我市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发布的《关于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指导意见》(国铁安监〔2021〕6号 )“地方双方要落实经费保障,地方政府应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相关文件精神,在我市第一次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治理工作第一次市级联席会上,明确要求沿线各区(县)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做好人、财、物和相关经费保障。同时,我市加快铁路安全立法工作,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其中第五条规定“市、铁路沿线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铁路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当地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范围;建立健全铁路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铁路安全环境治理重大问题;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铁路安全管理人员及必要设备,将铁路安全管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为治理经费的渠道及来源提供法律支撑。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交通局,指导督促区县财政部门和交通部门之间加强沟通衔接,逐步完善铁路安全管理所需经费渠道及来源,重点跟进协调解决部分区县因资金筹措困难导致隐患整治工作难以开展的问题。

对您的建议,再次表示感谢。对以上答复的意见,请将回执反馈市政协提案委,我们将进一步研究。

联系人:吕佳钖,联系电话:67575103,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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