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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24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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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市委会:

你们提出《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负担的建议》(提案第0249号),对提出的5点建议中涉及的工作,现已基本完成或正在推进,经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在“出台招投标规范性文件,规范企业招投标行为”方面

2019年底,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建立了“1+4+9”政策体系(“1”即1个总体改革意见,“4”即包含重庆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在内的4个专业领域监管办法,“9”即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评标方法、绿色通道、信用体系、项目发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变更等9个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配套制度),出台《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实施4个施工类、4个服务类、1个工程总承包类标准招标文件,修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交易监督暂行办法》,从平台要求、企业资质、评标标准、评标过程、评标结果公示等方面为规范市场主体招投标行为提供政策指引。

市财政局出台《重庆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指导采购人、代理机构高效合规编制政府采购文件;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指引文本》,强化采购单位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需求管理水平;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供应商负担;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规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增强政府采购当事人(含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的依法采购意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

二、在“推进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面

一是改版升级并上线运行“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实现全市标准统一、终端覆盖市和区县的电子招标投标“一张网”系统目标。二是持续优化交易系统功能,结合市场主体需求,对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优化升级219次,完善了场地预约、复校复评、招标文件制作、开评标等业务环节。三是有序开展远程异地评标,以稳妥有序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和尝试“制度+科技”的监管方式,开展远程异地评标84宗、涉及金额52亿元,稳步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截至目前,我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超99%。四是电子化采购平台方面,在实现限额以上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电子化的基础上,调整优化限额以下采购平台功能,供应商除重大违法违规外,几乎“零门槛”入驻,限额以下采购电子化流程也已贯通,可用综合评分、询价、直接选定等多种方式采购货物、服务、工程。

三、在“推动交易平台整合”方面

目前,全市政府采购管理已基本实现一体化,采购项目均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行集中公告,供应商注册一次尽可参与全市的政府采购项目。

2021年4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涪陵公共资源交易公司,5月完成业务整合交接,12月完成场地建设并投入使用;2021年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云阳县政府签订《关于整合建立云阳县集中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合作协议》,推动云阳县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今年1月30日,市政府印发渝府发〔2022〕13号文,明确要求推动主城都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改革,构建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4月8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组织召开了中心城区座谈会,听取中心城区各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平台整合共享的意见建议,目前正在起草工作方案,待方案出台后打表推进。

四、在“降低中小企业投标财务成本,为企业减负”方面

市财政局作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履约保证金、预付款、合同签订等进行了规范。一是简化审查。在全市范围内

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承诺制,凡参与我市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一纸标准承诺函就可以代替原有的财务报告、纳税证明、社保缴纳情况等至少数十页的证明材料,有效减轻供应商投标成本,获得较好市场评价。二是优化流程。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重庆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于2021年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管理的通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管理,明确规范履约保证金比例(10%)和保函方式,明确压缩合同签订周期至20日内(国家规定为30日),明确提高预付款比例至30%,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助企纾困。立足中小微企业这个最庞大的市场主体,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减免交易费用等举措支持其脱困发展,去年全市授予中小微企业采购合同402.3亿元,占采购总额81.6%,发挥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作为工程建设监管部门,一是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公管发〔2020〕22号),明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则上不再收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发售费用”切实降低中小企业投标财务成本。二是项目招标信息全部挂网,市场主体可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免费、便捷查询获取有关招标信息。三是建成投用“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平台”,实现与“信用中国(重庆)”互联互通,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省级行政区域。四是与市银保监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印发推广保函运用的指导意见,探索投标担保新模式,加强对电子投标保函的调研和指导,促进招标投标电子保函系统的规范建设。2021年,累计为5841户市场主体开具电子保函3万余笔、311亿元,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占用压力。

五、在“减少现场办理环节”方面

已开始准备对政府采购全线上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项目立项,将在获取批复后开展招标建设。项目完成后,将极大减少现场环节,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我市市级政府采购已经基本取消政府采购中的不必要环节,减少企业负担(如供应商注册、代理机构注册都是全程网办)。对于区县政府采购,市财政局通过业务指导的形式,建议区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减少政府采购的不必要环节,减少企业负担。

为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100%网上办理,与“渝快办”、办公OA 系统联动,实现申请、办理、反馈全流程线上完成,提交资料由172项减至137项、精简率达20.3%,现场办理环节由75个减至13个、减少率达82.7%;各类业务办理时限由151天压缩到107天、压缩率达30%。为进一步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2022年2月底,出台《关于市级审批校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试行不见面开标方式的通知》,正式上线“不见面开标”系统,推动实现数据信息“多跑路”、投标企业“零跑腿”,大幅提升开标效率,有效降低企业投标成本。

对你们的建议再次表示感谢,此函已经商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反馈市政协提案委。

联 系 人:郑克媛

联系电话:67575331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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