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0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财复〔2026〕786号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70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张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矿产资源支持区县化债的建议》(第0704号)收悉。经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人行重庆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组织区县摸清矿产资源,培育地方国企作为矿业权潜在竞拍主体”事项
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安排,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开展全市土地、矿产等6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工作,摸清资源资产家底。全市已发现矿产资源72种,其中有查明资源储量的46种,页岩气、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以及锶、锰、铝土矿和毒重石保有资源量位居全国前列。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下大力气开展新一轮国有资产盘活决策部署,市财政局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组织指导各区县聚焦矿产、土地等开展挖掘梳理,摸清可开发利用的资源资产。截至目前,全市待盘活矿产资源34.5亿元,其中黔江区矿产资源1.15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明确,矿业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出让,国有企业可以公平参与矿业权竞拍。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规定,矿业权市场作为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需遵循统一大市场规则,切实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三攻坚一盘活”以来,市国资委、市财政局持续深化“四企联动”机制,加强重点项目推介和盘活信息共享,鼓励支持国有企业参与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区县国有企业可以结合自身发展、功能定位等,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公平参与矿产资源“招拍挂”。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指导区县持续做好矿产资源清查梳理工作,同时加强政策指导支持和服务帮助,协助区县更好地合理开发利用存量矿产资源。
二、关于“开发探矿权融资专项信贷产品”事项
“三攻坚一盘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辖内金融机构积极争取总部资源倾斜,充分发挥金融支撑保障作用。市委金融办、人行重庆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等联合印发《重庆市深化金融支持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措施》(渝委金〔2025〕8号),鼓励银行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做好现有信贷产品与资产盘活工作的结合,探索制定专项信贷政策,在资源配置、授信审批等方面给予倾斜。2025年以来,各银行针对国有资产盘活落地项目810个,实现授信3029亿元、发放2484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以来,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开展探矿权、采矿权相关融资业务,在山西、内蒙古等地区已经成功探索并落地探矿权融资,主要采取的是固定资产类贷款模式。目前,浦发银行重庆分行已获总行授权可开展探矿权融资业务。区县国有企业可以根据已探明的铝土矿、萤石、石灰岩等优质矿产资源,与浦发银行重庆分行积极对接联系,争取探矿权相关金融产品落地。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人行重庆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等加强信息共享,指导重庆银行、重庆农商行等地方法人银行探索开展探矿权相关业务研究,综合运用各类金融工具,加大国有资产盘活支持力度。
三、关于“研究出台差异化收益分配政策”事项
一是争取延长分期缴纳期限,《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规定,矿业权出让收益可以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其中生产规模为中型及以上的,均摊年限不少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的一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明确采矿权的期限结合矿产资源储量和矿山建设规模确定,最长不超过三十年。按照上述规定,矿业权征收年限最长缴纳期限可达15年。同时,我市政策规定已设采矿权出让年限届满的,可申请延长采矿权出让合同期限1次,不征收剩余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从而有效缓解矿企资金缴付压力。目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正在结合新修订出台的矿产资源法,研究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将充分考虑代表建议,进一步优化完善支持举措。
二是市级留存收益免于征收,《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渝财建〔2024〕262号)规定,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照中央、市、区县(自治县)4:3:3比例分成,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考虑政策的连续性,以及市级履行全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国情调查等事权需要资金来源支撑的实际,我市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照中央、市、区县4:3:3比例分成,不区分矿种和审批权限。此外,若将市级30%的收益全部让渡给区县,可能会造成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不匹配。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加强向上汇报对接,反映区县和企业实际诉求,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并充分考虑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强形势研判和科学论证,适时调整并优化现行政策,切实解决区县和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
此答复函已经刘小强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重庆市财政局
2026年5月25日
联 系 人:李亚霜
联系电话:67575237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