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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7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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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财复〔2026790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107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龙东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重庆青年创业投资基金赋能青年留渝来渝创业发展的建议》(第1075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建议》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增强创业带动效应”等战略部署,站在加快推进建设市域青年发展型城市的高度,紧扣青年发展所盼、推动创新创业所需,充分彰显了人民代表心系基层、服务发展的责任担当。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局领导亲自挂帅,会同市委金融办、团市委、市科技局、市教委、市国资委、市人力社保局等6家单位,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联合团市委青创中心赴湖北省武汉市调研学习创业投资基金运行模式,在此基础上全面梳理政府投资基金相关政策,详细了解我市国有投资基金发展的历史沿革和现行状况,对设立青年创业投资基金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是发挥政府与市场两个作用,撬动资本力量助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一直以来,市财政局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积极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委金融办等部门,坚持多管齐下、同频共振,着力构建以国有投资基金、创业担保贷款、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等“三位一体”青年创业政策支撑体系,精准服务青年来渝留渝创业发展。

一是发挥国有投资基金“牵引”作用。2014年,市财政出资设立产业引导股权基金,作为政策性投资基金,聚焦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伴随政策迭代和改革推进,2023年,其划归市国资委管理。2023年,市国资委按市委部署,整合市级部门管理各类基金并由渝富控股集团牵头设立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一方面培育龙头企业,另一方面设立子基金,服务科技创新、初创企业等。202410月,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和市委金融办联合出台《重庆市种子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就基金的管理架构、投资对象和方式、项目投资流程、项目退出和减值核销、监督与考核等作出规定。该基金为政府类、公共性专项资金,对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特别优秀项目最高可达2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出资、滚存收益,按照“政府引导、专业运营”的原则运行,聚焦“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聚焦青年创业在内的“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突出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支持科技成果验证和中试验证,助力科技企业和科创团队落户重庆。20263月,市科技局修订完善《重庆市种子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新增“快决快投”绿色通道,将投资决策周期压缩至一个月左右,提升了优质早期项目的投资效率。2025年通过遴选,决策投资项目62个、金额6335万元,其中青年负责的项目有27个、金额2625万元,分别占比为43.55%41.44%

二是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杠杆”作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在近年经历了一轮变革,其核心脉络完成了从早期的“政策试点、规模扩大”变成了“体系化、市场化、精准化”制度构建。目前,重庆已构建起“政府+银行+担保”三方协同机制,通过风险共担、流程再造、额度提升与生态赋能四重创新,将个人、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分别提升至50万元、600万元,新增每年最高0.5%的担保费补贴,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截至2025年,累计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超480亿元,服务小微企业及个体创业者逾27万户,带动就业超175万人(2025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1.9亿元,其中为青年提供创业担保贷款15.2亿元,占比47.65%,扶持创业1.3万人)。根据《促进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工作方案》,2026年将继续发放政策性贷款30亿元以上,同时推广“青锋贷款”“乡村振兴青年贷”等金融产品,用好用足各类信贷融资工具,为青年创业就业保驾护航。

三是发挥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护航”作用。2017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我市开始实施“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主要针对重庆普通高校在校生或者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给予13万元的项目资金扶持,并匹配经验丰富的“陪跑导师”,截至目前,累计发放项目扶持资金600余万元,帮扶成效得到服务对象和高校的广泛认可。2017年,按照人社部要求,我市启动“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并连续成功举办十届,先后开展配套活动2600余场次,助力项目获得意向融资超15亿元,孵化市场主体1.27万户,直接带动就业25.6万人,助力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级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发力,通过发挥财政、国资、金融等政策集聚效应,有效推动青年创业工作高质量开展。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规定,“政府性投资基金支持方向主要集中在创新创业、中小企业发展等六大领域,且同一行业或领域不得重复设立政府投资基金”。从我市实践看,目前尚未单独就某一群体设立国有投资基金,且现行国有投资基金政策已有效覆盖青年创业群体,新设立青年创业投资基金,可能导致与现有国有投资基金政策重复交叉,需要进一步研究。按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在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方面,财政当前的主要任务主要是加强与国家创业投资基金的对接,并争取相关政策支持。据了解,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已在北京、上海、深圳设立区域母基金,支持创新创业,并就在渝设立区域母基金达成初步意向。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深化青年创业扶持工作,从争取中央支持、政策落地、载体建设、安居保障、融资服务五个方面发力,打好政策“组合拳”,为留渝来渝青年创业者打造更优环境、提供更好便利。

一是争取中央政策支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委金融办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渝设立规模约300亿元成渝区域母基金并探索设立子基金,支持青年创新创业,营造出良好的全社会创新创业氛围,加快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西部枢纽,辐射带动整个中西部地区创新创业发展。

二是全面落实《条例》安排。以《重庆市青年创业促进条例》出台为契机,鼓励市、区县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加大对青年创业项目投入,严格落实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政策。

三是优化创业孵化载体。持续优化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为创业青年提供一定比例的免费创业空间,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面向创业青年开放优惠或免费创业空间。

四是加强安居保障。协同相关市级部门,依托公租房、人才公寓、青年驿站提供短期免费过渡性住房,鼓励区县为创业青年购房、租房给予补贴。

五是强化信贷融资服务。进一步强化创业担保贷款等信贷融资服务,推广“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等融合发展模式。

此答复函已经刘小强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财政局

202662

人:梁好

联系电话:67575303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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