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1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财复〔2025〕804号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21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璧山区代表团:
贵团在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统筹解决重庆璧山机场征地拆迁和配套基础设施资金缺口的建议》(第0212号)收悉。经与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委、重庆市税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璧山区代表团对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推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福祉。抓好枢纽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及保就业、保民生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市区两级的共同推动下,1号线等轨道交通线路、成渝客专高速铁路、九永高速公路等项目的顺利实施,尤其是重庆璧山机场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助推璧山区基础设施全面提档升级,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社会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级有关部门正在合力推进重庆璧山机场项目前期工作。目前,重庆璧山机场推荐场址已获批,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根据当前规划方案,项目一期计划建设2条远距跑道,30万平方米航站楼以及货站等相关配套设施,满足2035年旅客吞吐量3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50万吨,占地面积约1.8万亩,总投资约460亿元。
一、关于市区共担璧山机场配套基础设施征地拆迁资金的建议
从璧山机场规划情况看,主要包括机场主体工程和铁路、轨道、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是对于机场主体工程征地拆迁, 2024年7月16日,交通强市办第二十八次会议明确“璧山机场主体工程征地拆迁费用按照30 万元/亩左右的标准纳入项目总投资,以控制项目投资规模。若实际发生费用超出标准,按照有关规定研究解决”。待璧山机场正式获得国家批复后,我局将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充分考虑璧山机场作为大型枢纽机场的功能定位,征地拆迁费用除纳入项目总投资部分外,不足部分参照江北机场征地拆迁费用模式并结合市区财税体制划分,科学确定市区两级分担比例。二是对于铁路、道路等其他配套基础设施,我局将会同相关市级部门,积极支持璧山区优化建设内容和建设时序,共同研究资金筹集方案,并结合机场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安排报市政府研究决策。
二、关于增加璧山区债券资金投放额度的建议
按照《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等法律和文件规定,为全面反映各区县政府债务情况,有效管控债务风险,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分级管理、限额管理,按照谁举债、谁偿还原则,全部纳入其政府债务限额余额计算并向社会公开,新增的债券不计入璧山区地方政府负债率存在政策障碍。此外,按照《预算法》等现行规定,政府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将来要形成资产,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因此,将政府债券用于运维支出不符合政策规定,且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
按照我市现行限额分配办法,新增一般债务限额分配主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引导、债务化解激励约束、重点区县倾斜支持三个因素。相关机场项目的债券期限要与项目实施和运营周期相匹配,支出方向应符合一般债、专项债支持范围。目前,璧山机场建设所涉及的项目类型与项目业主尚未明确,为此,对发行债券类型与年限无法确定,可在确定后根据项目类型研究支持路径。
三、关于转移支付相关税费的建议
2024年,市级在财力增长总体有限的情况下,充分考虑璧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困难程度、收支结构等因素,不断加大对璧山区转移支付力度,共下达各类转移支付 24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 8.5亿元,增长 21%,有力支持了璧山区财政平稳运行。在税费返还方面,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等文件,多次明确“各地区制定出台新的优惠政策,安排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同时,按照中央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要求,要逐步取消对各类区域的财政收入全留或增量返还政策。按此,市级将未来 30年璧山区产生的市级留成税收返还璧山区存在政策障碍。下一步,市级将建立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体系,综合考虑区县经济发展、财政管理、风险防范等指标情况,加大对区县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
四、关于统筹解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建议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持总量平衡、“以补定占”,坚持“县域自平衡为主、市级调剂为辅”,从严管控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县调剂。根据璧山区耕地占补平衡空间划定补充耕地后备资源约17.31万亩,结合近三年璧山区年均占用耕地需求约0.27万亩来看,璧山区有序实施补充耕地项目可以保障项目的占补平衡指标需求。
针对部分区县受补充耕地项目时序、结构等影响,无法及时保障市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落实占补平衡的问题,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拟修订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市级对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统筹调剂作用,保障全市建设项目有序落地,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五、关于组建联合开发平台公司的建议
经市国资委会同重庆机场集团认真研究,原则上支持提出组建联合开发平台公司的有关建议。市国资委将指导重庆机场集团研究论证与璧山区共同组建临空经济区专业开发公司相关事宜,深入研究壁山机场建设资金来源问题,利用宏观政策、做好“土地文章”,创新投融资方案,统筹外部收益反哺璧山区机场建设与运营,充分发挥临空土地价值,实现内外联动、协同发展。
下一步,市财政将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研究统筹支持璧山机场规划建设的路径,根据璧山区举债空间和资金需求科学分配政府债券额度,及时向璧山区调度相关项目的市级补助资金以及各类区级项目可获得的市级以上补助资金,缓解区级财政压力。
对您的建议再次表示感谢。此答复函已经刘小强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7日
联系人:吕佳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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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