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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5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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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财复〔2025805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025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张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消费税返还政策的建议》(第0252号)收悉。经与市税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消费税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这是对改革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系列新部署之一。消费税属于100%中央税种,其中烟作为消费税15个税目之一,对税收收入贡献非常大。目前,我市暂未接到中央关于消费税改革的具体部署,下一步,市级将密切跟踪消费税改革动向,同时积极向中央建言献策,争取对重庆有利的政策安排。

二、关于收入划分改革

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地方应逐步统一税收收入划分比例。目前我市正有序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按照改革要求,因规范财政体制集中的收入增量,原则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区县。下一步,市财政将根据中央改革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在保持区县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稳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提升区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

三、关于优化转移支付制度

近年来,市财政持续优化转移支付制度,在资金测算时充分考虑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发展战略、收支结构等因素,主要向人均收入低、经济基础薄弱等困难地区倾斜。2024年市对黔江区转移支付40.7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约17亿元。特别是2023年将黔江区纳入“三保”重点关注区县以来,下达“三保”财力补助约2亿元,支持兜牢“三保”底线,为均衡全区财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市财政将结合收入划分改革,充分考虑区县财力水平等情况,优化转移支付分配因素,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转移支付制度体系。

对您的建议再次表示感谢。此答复函已经刘小强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财政局

2025427

联系人: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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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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