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栏目>建议提案 > 建议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5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5-06-09
字体:

渝财复〔2025795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105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黎方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双桥经开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051号),经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开发区作为全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在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建立完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对进一步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市财政按照中央关于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建立开发区激励发展转移支付体系,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支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在支持方向上,根据各类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及发展规划,将开发区分为重大开发开放平台、综合保税区、国家级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域四类分别予以支持,其中,重点开发区域主要是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具有较强产业集聚和辐射拉动能力的区域。

在政策执行中,国家级开发区按规定直接纳入开发区政策支持范围,市级重点开发区域,需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纳入支持范围。下一步,双桥经开区可对照中央考核评价标准,提升重点指标分值,力争尽早成为国家级经开区。市级将积极配合双桥经开区争创国家级经开区,待争创成功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将双桥经开区纳入支持范围。同时,市财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及时跟进落实相关政策,进一步支持双桥经开区建设发展。

对您的建议再次表示感谢。此答复函已经刘小强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财政局

2025423

人:昝信誉

联系电话:67575499

邮政编码:401121


主办: 重庆市财政局版权所有

渝ICP备1900896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8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39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