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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7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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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远东代表:

您提出《关于落实万源至城口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工程直接费补助的建议》(第0875号),经与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为落实国家审计署对时任市长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问题整改,市政府决定实施城口县、巫溪县天然气管道工程,规划建设四川万源-城口、奉节-巫溪、云阳-奉节-巫山(复线)三个天然气管道项目。考虑到三个天然气管道项目经济性较差、纯市场化无法推动等问题,时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召集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相关县政府及能源、燃气等集团进行专题研究协调后明确:三个天然气管道项目工程建设直接费用由燃气企业(管道项目业主)、重庆能源集团按比例共同承担,以现金实缴方式注入相关项目建设单位。重庆能源集团所承担的出资部分,由市财政局采取追加重庆能源集团资本金方式予以解决。

后因重庆能源集团股权重组,导致原计划由市财政局采取追加重庆能源集团资本金方式予以解决的途径无法实现。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跟进相关工作,待项目直接费用额度、资金拨付路径明确后,及时拨付相关资金。

此答复函已经姜国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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