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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4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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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财复〔2024〕621号



李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扶持政策延期的建议》(第0141号),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07年,为加快我市物流通道建设,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设重庆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基地的意见》,明确给予物流园财税扶持政策:一是新增市区级税收及附加全额返还用于基地建设,二是土地出让金按规定计提后,市级分享部分全部补助用于基地建设,执行期限为2008-2017年。政策到期后,为保障物流园新一轮的建设发展,在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市级继续给予物流园财税扶持政策支持:一是税收补助,以2018年为基期,市区级税收增量全额补助物流园;二是土地出让金补助,对约9平方公里储备土地和约24平方公里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明确的,土地出让金按规定计提后,全额补助物流园,执行期限为2019-2023年。截至2023年,市级累计兑现物流园财税政策约150亿元,有力支持了中欧班列(渝新欧)稳定开行和物流园建设发展。

2022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要逐步取消对各类区域的财政收入全留或增量返还政策。按照中央改革要求,对各类区域的财政支持政策不应与税收挂钩,确需支持的,应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安排。目前,市财政正在研究开发区财政支持政策,初步考虑,取消市级开发区税收直接返还政策,确需继续支持的,通过综合考核、“赛马比拼”的方式,建立开发区激励发展转移支付体系,引导开发区提升综合竞争力。考虑到我市产业结构仍处于重要转型期,将物流园区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创新力的对外开放新高地,支持物流园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对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拟将物流园纳入开发区激励发展转移支付予以支持。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抓紧拟定开发区支持政策,待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此答复函已经姜国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4月9日


联系人:昝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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