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明确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
公告表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初创科技型企业从业人数由不超过200人提高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由均不超过3000万元提高至均不超过5000万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
该项政策的调整,进一步宽松创业创新产业的发展环境,符合当前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能有效激励企业创新活动,推动企业科技研发和市场培育的持续发展,是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的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