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取消我市交通部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和车辆营运证收费项目的通知
市交通局:
为切实减轻运输企业负担,降低物流成本,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减负降费,切实改善营商环境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我市交通部门收取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收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收费。
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收费取消后,你局及所属道路运输管理局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交通部门统筹安排解决,保障正常工作开展。
三、涉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收费的清欠收入,按照原规定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