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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等3部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有关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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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扶贫办、供销合作社,市级各预算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消费扶贫工作部署,扎实推进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我市预算单位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情况,向我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提供及时准确的相关信息,针对我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数据统计中存在的延时和不完整等问题,我们开发了“重庆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信息统计系统”。现就使用该系统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中,对承担扶贫协作任务、贫困县所属预算单位购买本县农副产品、本系统、本行业集中采购贫困县农副产品,以及经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共同认可的采购行为,购买数额列入消费扶贫数据库统计范围作出了规定。各区县(自治县)和预算单位在执行这些规定后,尚无统计平台反映这些客观数据,为此,我们开发了“重庆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信息统计系统”。该系统集扶贫832平台(线上)和上述政策及其他平台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数据(线下)为一体,可实时、客观、完整、真实、准确地统计和反映各区县(自治县)及预算单位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情况。

二、该系统基于“新版政府采购一体化系统”开发,并已上线。没有上线“新版政府采购一体化系统”的区县,可进入政府采购网(外网)完成相应操作。

三、系统包括两大核心功能:一是帮助预算单位快捷方便地完成线下采购数据的录入上报,并与扶贫832平台数据整合,汇总生成全市统一的扶贫采购数据源。二是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帮助财政、扶贫办、供销社等部门实时、完整、真实、准确统计和掌握各区县(自治县)及预算单位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情况,实现对各区县(自治县)和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完成情况的客观公正考核。

四、采购人在录入线下购买数据时,必须对应上传真实可查、符合扶贫要求的凭据,不得弄虚作假。采购人通过“重庆市消费扶贫馆”(线上专馆)购买扶贫产品的,可直接据实录入购买数据,作好备注,上传购买截图作为凭据。

五、各区县(自治县)和预算单位,可通过该系统,实时掌握本地区和本单位购买及完成进度,以及在全市及本区域的排名情况。

六、各区县(自治县)财政、扶贫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各预算单位,并加强对预算单位数据填报工作指导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填报数据予以退回。市级各预算单位,亦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做好线下购买数据录入工作。

七、各区县(自治县)及市级各预算单位线下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数据录入工作,要在2020年10月16日前结束。市财政局在通报全市预算单位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情况时,将采纳这些数据。

八、系统功能操作,可通过“消费扶贫采购”板块“政府采购扶贫”菜单下载操作指南或视频,也可直接电话咨询大家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23-63782227。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0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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