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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第1期、第2期)招标公告

日期: 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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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和本市印发的《重庆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2019年重庆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第1期、第2期)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第1期国库现金管理招标金额为人民币150亿元整,存款方式为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为6个月,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定期存款商业银行。
第2期国库现金管理招标金额为人民币350亿元整,存款方式为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为3个月,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定期存款商业银行。
    二、招标要求
    一是符合《重庆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范围,并与重庆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签订了《重庆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主协议(2019年)》的商业银行;二是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三是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四是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五是必须以可流通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为质押,质押的国债面值数额为定期存款金额的105%,质押的地方政府债券面值数额为定期存款金额的115%。
    三、领取招标书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商业银行请于2019年3月15日-18日(工作日)到重庆市财政局(洪湖西路一号)435室领取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做好投标工作。
联系人:蒲淑平   联系电话:023-67575435
特此公告。
  
              重庆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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