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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的问答

日期: 2025-09-12 来源:重庆财政

一、开展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的意义是什么?

主要是为了实现财政专户资金的增值保值,发挥财政专户资金在间歇性沉淀期间支持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是不是所有的市级财政专户资金都可以开展竞争性存放?

不是。按财政部有关规定,目前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等大额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可以开展竞争性存放,粮食风险基金等国务院批准保留的专项支出类财政专户资金和待缴国库非税收入资金、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赠款资金,不能开展竞争性存放。

三、竞争性存放工具有哪些?

根据规定,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工具只能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定期存款。

四、竞争性存放期限的要求是什么?

竞争性存放期限一般控制在1年以内(含1年),但社会保险基金等按照国家规定开展保值增值管理的资金,存放期限可以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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