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中现金收益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是否还会调整?
答:《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现金收益投资运营情况及运作管理需要,适时报请国务院对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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