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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印发《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日期: 2025-05-19 来源:财政部

答:目前,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推动各类会计凭证从纸质载体向数字载体转变。但由于电子凭证种类众多,数据标准不统一,增加了单位处理负担和成本,电子凭证“接收难、报销难、入账难、归档难”等问题亟盼解决。在此背景下,2022年至2024年,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档案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民航局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九部门(单位),联合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工作,旨在通过形成一套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打通电子凭证全流程处理“最后一公里”。 

试点选取了使用频次高、报销数量大、社会关注广的数电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银行电子回单、银行电子对账单、财政电子票据、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增值税电子发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凭证等电子凭证,436家接收端试点单位(包括近6万家会计主体)、51个相关平台、12家服务保障单位等深入参与,累计全流程无纸化处理符合标准的电子凭证超2亿张。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应用,充分验证了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取得了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多赢的良好成效。综合各方意见,试点达到预期目标,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已具备推广条件。 

2025年1月,我们组织召开了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总结会议,试点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代表现场参会,全面总结了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科学谋划了推广应用工作。根据会议精神,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履行审核批准程序正式印发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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