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掌握2019年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9〕16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标开展报表编报
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将结合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指标评价工作开展实施,各单位在报告编报、上传佐证材料时,要结合《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以下简称:《评价指标》)(见附件1)完成。
另外,按照我局印发的《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开展评价的通知》(渝财会〔2019〕43号)文件,原拟于2020年3月上旬开展的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指标集中评价工作由于疫情原因不再作要求。
二、报送时间
各单位各区县、市级各部门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本辖区、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报告应当由本区县财政局、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三、编报方式
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通过IE、 Firefox(火狐)、 Chrome(谷歌)等主流浏览器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https://tybb.mof.gov.cn/)”,用户名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NKBG,初始密码为:TYbb_2019!@#。
四、编报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做好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我局拟于近期开展报告编报及《评价指标》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客观真实编报。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2019年度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实际情况如实编制本单位《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2),不得弄虚作假,各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应当在对所属单位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的基础上,编制《2019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3)。
(三)加强评价检查。我局将对各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査,并按照《评价指标》对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情况开展评价。评价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对评价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要求各单位根据评价检查结果进行整改,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内部控制工作水平。
联系人:胡可,联系电话:67575549
技术支持:犹婷婷,联系电话:17723194769
地址:渝北区洪湖西路一号
附件:1.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指标
2.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3.2019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