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2年度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全市考生:
为扎实做好2022年度重庆地区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考试组织实施和疫情防控“双安全”,现就重庆市2022年度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如下,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考前防控要求
1、考生应全文阅读并签署《重庆市2022年度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相关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考生应于考前通过“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申领本人“渝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并持续关注“两码”状态;如有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上进行申报更新,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3、提倡考生提前做好疫苗接种,从参考前7日起,每天自行测量、记录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安全防护。考前10天避免前往或途经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避免到人员密集区,减少参与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接触,坚持做好个人防控措施和健康管理,公共场所和密闭场所佩戴口罩,保持公共场所“一米线”社交距离,不接触发热、有咳嗽症状等呼吸道症状病例。
4、为避免影响考试,市外来(返)渝考生,应自觉严格履行个人疫情防控义务,及时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尽早做好相关准备。境外或高、中、低风险地区来(返)渝考生应严格按照我市和考点所在地区最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执行,接受并完成定点定时隔离观察等相应防控管理措施。相关疫情防控政策可在重庆市卫健委官网疫情防控专栏(http://wsjkw.cq.gov.cn/ztzl_242/qlzhxxgzbdfyyqfkgz/index.html)查询。
二、考试当日防控要求
所有考生应满足考试期间重庆市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除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持电子身份证不能参加考试)和纸质准考证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纸质和电子均可,下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2、“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
3、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
4、每场考试提交经考生本人签名的《重庆市2022年度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
★考前48小时以采样时间至进入考点时间计算,如参加考试时间为9月17日上午《资产评估基础》,考生在9月17日上午08:00点进入考点,那么考生需提交9月15日08:00点以后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如果考生需要参加多场考试,应当确保每次进入考点都需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为确保能够提供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考生可以采取快检、单检、多天多检等方式。
三、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
2、属于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
3、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的;
4、考试前7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的;
5、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6、考试当天,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包括且不限于核酸检测结果和时间等不符合规定)、已经考生本人签署的《2022年度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及其他有关证明的;
7、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人员。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场,进出考点、考场和考试过程中应当全程佩戴具有有效防护作用的医用外科或N95等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方可摘除口罩。入场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使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按要求有序入场。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护距离。
2、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持续咳嗽、发热等异常状况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3、考试当天考生应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间距。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坚持佩戴口罩,有序离场,不得拥挤、聚集或在考场、考点附近逗留。考点不备车位,接送车辆须尽快驶离,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4、考生应提供真实的身体健康状况信息。凡弄虚作假,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以及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处理,并视情况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追究责任。
5、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在考前7天每天登陆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官网(www.cqicpa.org.cn)或关注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微信公众号,及时获知有关考试信息及疫情防控要求及其变化。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我市及考点所在地区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扫码关注重庆评协公众号)
(扫码下载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