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考核确定李珍等四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公示
根据市职称改革办公室《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12号)要求,现将局属事业单位重庆财政学校拟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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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单位 |
拟定专业技术职务 |
专业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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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珍 |
重庆财政学校 |
讲师(中级) |
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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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刘纤云 |
重庆财政学校 |
讲师(中级) |
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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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滕华 |
重庆财政学校 |
讲师(中级) |
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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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余虹积 |
重庆财政学校 |
讲师(中级) |
税务 |
二、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21日—11月25日(3个工作日)
三、受理地点及电话
受理地点: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驻局纪检监察组(两江新区洪湖西路1号,邮编:401121)
联系方式:人事教育处 67575501、驻局纪检监察组 67575535
三、公示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署名等形式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重庆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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