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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26-03-30 来源:重庆财政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力支持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持续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现将市财政局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动流域补偿改革提质升级

补偿范围全覆盖。重庆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创新走在全国前列,市内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跨区县的19条重要河流全部建立补偿机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全覆盖;与四川省签署长江流域川渝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长江干流跨省补偿机制;与湖北省、贵州省等建立渝鄂长江干流、嘉陵江、乌江补偿机制,在全国率先成为机制在长江干流上下游全线贯通和嘉陵江等重要支流全面覆盖的省市,省际共商、生态共治、全域共建、发展共享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持续扩大影响力。2025年,重庆市与四川省、湖北省在渝召开长江干流补偿机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人民日报、中国财经报、中国环境报、重庆电视台等媒体先后进行报道,参与媒体数量全市第二,传播量超过1400万。《重庆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长江干流全域贯通》入选新华社国家高端智库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报告。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川渝两地签署的长江流域第二轮生态补偿协议中,引入自然岸线率等指标的创新做法”得到充分肯定。

二、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5年,全市投入261亿元,完善“九治”生态治理体系。安排187亿元,深化中心城区污水综合管理改革,打造绿色低碳标杆污水处理厂,支持潼南化工园区搬迁,城乡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推动濑溪河、酉水河等重点流域系统治理,支持南川大溪河入选全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长江干流重庆段和6条重要支流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安排15亿元,支持80余家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淘汰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 2.5万辆,全市PM2.5浓度降到历史最优。安排46亿元,实施17个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提供净地1386亩,打造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示范,深化垃圾焚烧发电处理按量按效付费改革,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

三、系统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2025年,全市投入73亿元,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安排3亿元,支持实施三峡库区腹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危岩地灾治理攻坚战全面完成。安排15亿元,支持实施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质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34万亩,完成国家储备林收储经营 100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5%。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支持建成15个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点,巫山、彭水等区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升级

2025年,全市投入257亿元,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推动能源、工业、交通等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支持奉节等区县加快建设全市重要清洁能源基地,办好长江文明论坛、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和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支持重庆碳市场建设,新增交易额4400万元。出台碳减排支持工具、低碳转型贷款等补贴政策,支持全国首个省域全覆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深化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推动荣昌区入选全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做好美丽重庆建设保障工作。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系统推进“美丽河湖”“美丽蓝天”“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构建“水文-水质-水生态”协同修复体系,以“精准治理”为核心迭代市内重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造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巩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稳定在Ⅱ类。纵深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深化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加强锰渣、赤泥、磷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保障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全面收官,提质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加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系统提升危岩、水土流失防治能力。严格落实碳排放“双控”制度,用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政策工具,推动重庆碳市场扩容升级。提速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支持创建一批零碳工厂和园区,推广绿色低碳建筑,深化绿色金融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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