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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十条措施

日期: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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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委、重庆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若干措施》,提出扩大主要保险覆盖面、降低农户缴费比例、发展优势特色险种等10项措施,推动全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一是扩大主要保险覆盖面。推行整区域参保、清单到户,全面实现愿保尽保。明确提出提高三大主粮作物等保险覆盖率,要求产粮大县的三大主粮作物保险覆盖率不得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是降低农户缴费比例。区县结合实际提高自身补贴比例,降低农户承担比例。市级落实好对脱贫户、监测户自缴保费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的支持政策。

  三是发展优势特色险种。将巫山脆李、涪陵榨菜、奉节脐橙保险纳入市级补贴险种范围予以支持。支持区县聚焦“一主两辅”农业特色产业,动态调整区县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区县补贴比例。

  四是加强涉农政策协同。将农业保险参保覆盖率、保费补贴配套到位率等关键指标纳入市对区县涉农专项资金分配的综合评价体系。

  五是推动数据信息共享。推动数据共享共用和交叉验证,用好农业农村部“信贷直通车”、数字重庆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等平台系统,为承保理赔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推进农业保险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数据对接,动态掌握参保和农业生产经营情况,防止弄虚作假和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

  六是及时拨付保费补贴。严格落实财政保费补贴预算,要求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将保费补贴资金到位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七是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指导承保机构有序推广指数保险、区域产量保险等涉农保险,探索开发一揽子综合险,发展农田保险、农房保险、农机具保险等,构建多层次农业保险产品体系。

  八是强化规范发展综合治理。将结案周期、赔款支付时效等纳入农业保险综合评价指标,对于经营条件较差的承保机构督促限期整改。

  九是做实监督考核管理。将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区县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投保、承保、理赔、保费补贴等各环节管理,严厉打击骗保骗赔骗补等弄虚作假行为。

  十是优化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渠道,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联动承保机构广泛开展农业保险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将政策及补贴优惠措施及时准确传达到广大农户和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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