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深耕绩效自评核查 力促财政资金效能 “节节高”
为切实提升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强化绩效结果在预算管理中的刚性约束,近期,市财政局组织力量对 29 个市级部门(单位)2024 年度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情况开展专项核查,着力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升。
一、健全核查机制,拓宽覆盖范围
作为连续第三年开展的绩效自评核查工作,市财政局在总结前两年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核查机制,推动核查工作提质扩面。一是完善核查体系,将核查范围由往年的重点专项及相关部门,拓展至一般性项目和一级预算单位,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各层级、全环节的覆盖。二是精准靶向发力,针对绩效自评满分率偏高的部门实施现场核查,对自评结果中矛盾线索较多、指标完成存疑的部门实施“点对点” 重点抽查,确保问题无遗漏。三是创新核查方式,首次启用线上核查,通过电子化台账核验、数据交叉比对等手段,既减少了现场核查的人力物力投入,又将核查半径从传统的现场可达范围拓展至所有一级预算单位,提高核查工作效率。
二、聚焦核查要点,提升核查精度
为确保核查工作取得实效,市财政局组建专项核查小组,严格遵循 “问题导向、目标引领、客观公正” 原则,凸显强化核查深度。一是紧扣自评结果客观性,重点核查部门是否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或选择性披露问题,确保核查结果与实际执行情况一致。二是严审佐证材料支撑性,逐一核验绩效指标完成的原始凭证、统计报表、第三方评价等材料,核查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自评结论形成闭环支撑,杜绝 “材料空转”、“数据失真”现象。三是深析指标编制科学性,从指标设定的相关性、可衡量性、可实现性等多维度,全面评估绩效指标编制质量,推动指标体系更贴合预算管理需求。
三、深化结果应用,强化管理效能
市财政局着力构建“核查 — 反馈 — 整改 — 提升”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切实将核查结果转化为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一是强化反馈整改,形成绩效自评核查情况通报,逐项列明问题清单、责任主体及整改建议反馈相关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并实施后续跟踪督查。二是衔接预算编制,将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 202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推动部门设定的绩效目标紧扣职能职责以及指标值回归真实业务水平。三是挂钩评价考核,将核查结果纳入市级部门综合评价体系,形成 “优劣有别、奖惩分明” 的刚性约束机制,倒逼部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推动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