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部分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林业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1〕110号)和市林业局《关于商请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函》(渝林函〔2021〕285号),经研究,现提前将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指标下达你们(项目代码Z175070050001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护林员方面,预算指标金额、支出方向、科目列报等见附件。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列入参照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上述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安排表
2.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