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2020年第二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巴南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第二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0〕411号)、市发改委《关于下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2020年第二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2020〕1450号),现下达你们2020年第二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资金预算10000万元(详见附件1),专项用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工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和财政部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的相关办法,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请严格对标对表项目绩效目标要求(详见附件2)细化完善本区所属投资项目绩效目标,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管理科学合理,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预算执行中,应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项目建设工作取得实效。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此项资金列功能科目21103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经济科目30905“基础设施建设”。
附件:1.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2020年第二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预算表
2.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2020年第二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