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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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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卫中心、重医附属永川医院、重医附属第一医院:

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疫情防控资金使用单位的函》(渝卫函〔2020〕541号)申请,鉴于部分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较重的疫情防控任务,疫情防控支出缺口较大,经研究决定将渝财社〔2020〕24号安排给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补助结余资金700万元收回,调整下达给相关单位用于弥补疫情防控支出缺口,其中:市公卫中心320万元、重医附属永川医院320万元、重医附属第一医院60万元。

该补助资金列入“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科目,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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