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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0-01-22 来源: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称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对以重庆市财政局名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重庆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量提质。

(一)主动推动信息公开

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公开范围包括机构职能、财政政策、预决算报告、预算月度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信息、政府债务、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财政执法监督信息、各项财税改革、各项惠民政策等。2019年市财政局公开信息1909条(篇),新闻发稿160余篇;市财政局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057条;电子宣传屏周均播送重大会议、重要政策等时政、财经新闻近200余条。具体做法包括:一是严格公开内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出台《财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财政规范性文件、预决算信息、行政处罚及强制、政府采购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等7大类、15项信息公开内容要求,确定政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5类信息分类要件。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出台《财政宣传统筹评价通报办法》,建立信息公开分组管理、署名积分、定期通报、年度考核等机制逗硬公开质量评比,修订《LED显示大屏管理办法》《网站和微信考核办法》《新闻舆论工作管理办法》做细做实各项公开内容信息、数据更新时限要求,确保公开责任细化到人。三是运用创新平台。在官网开辟“政府网上办事大厅”“财政个性服务事项”主动公开阵地,通过强化与“渝快办”重庆市政务服务大厅对接,推进相关公开内容及时多平台上线扩容,最大限度提升公开时效及受众。

(二)实现政策有效公开

一是明确时限要求。为提高政策解读时效性、科学性、传播度,建立财政政策与解读方案、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原则,确立政策解读在文件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时限要求。二是明确内容范围。明确政策解读包含市委、市政府及两办印发、市局单独或联合制发的财政重要政策,以及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同时在现有公开阵地基础上,积极对接联系中国财经报、重庆日报等媒体,保障信息受众面更广、政策解读质更优。三是建立专家学者联系制度。与知名记者、评论员、专家学者建立长效联系机制,积极支持外界声音对财政政策及改革解读释疑,如涉及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个税改革,市财政局邀请市社科院、重庆大学4位专家学者在《重庆日报》进行了解读,通过“中低收入人群将是改革的最大受益群体、起征点能覆盖目前基本消费支出平均水平、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体差异和公平税负”三个观点,有效消除公众疑惑,稳定公众预期。

(三)及时回应舆情关注

对重大财政政策实行同步发布、同步解读,方便群众能够通俗易懂地及时了解政策内容。其中,针对市级预算公开评审、市级预算管理办法、市级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脱贫攻坚税收政策等重大财税改革,在重庆日报、局公众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00余条。具体做法包括:一是打通处理环节。修订《财政舆情管理办法》,明确社评民情回应制度化要求,从分级处置、评测推送、调查回应、结果反馈、监督考评、溯源定位等六个维度闭环、常态管理,有效实现舆情关注责任细分。二是确定专人专办。完善人工动态式评测处置,建立人工筛查系统回应机制,对群众关于财政政策、方针等的意见诉求进行全方位关注评测,详细记载群众诉求及意见建议,并及时分办相关责任处室,落实处理责任到人。三是明确立办立结机制。对人民网留言板、群工系统、政府信箱、减税降费检查投诉处理系统、政府网站纠错平台等5个舆情回应平台每天实时关注分办,建立意见建议办结销号处理机制,原则上各类信件回应最长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9

19

1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增加2

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增加1

29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增加1

2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

180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0

0

1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1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7

0

0

1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0

0

0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服务公开质效有待增强。虽然在官网开辟统一的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和财政个性服务事项两个阵地,但两个阵地的政务公开服务内容尚未协调一致,会计考试成绩查询、财政票据查验等市司法局审定的服务事项,在原来的财政服务事项里能在线办理,但在网上办事大厅尚无法在线办理。目前市财政局正加紧协调解决,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内容。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有待完善。目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渝快办”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方面距离服务公民获取信息内容及政务服务方面还存在差距。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下一步将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完成政府网站全面改版升级,实现政府服务网上办理事项通畅有效,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让广大干部群众随时随地一目了然。

三是舆情收集和回应效度有待提高。在社会关注的财政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方面,尚缺少专业的舆情监测手段,难以及时有效回应公众关切。下一步,将在配强配优专业人员及设备同时,加强财政新闻舆情管理办法的有效落实,全方位、多层次强化舆情监测和公众舆论热点回应,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全面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重庆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www.czj.cq.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获取。

重庆市财政局

20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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