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由重庆市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电子文本可在“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http://jcz.cq.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08号)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大力推进财政资金使用、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扎实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在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提高财政透明度,深化公开内容
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是财政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市财政局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信息特别是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及“三公”经费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不断从内容、形式、范围等方面加以深化,力图进一步提高财政公开的透明度。
从公开内容看,市财政局不仅全文公开了年度财政报告及附表,而且每月定期公开上月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分析;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细化至“项”级,公众可从中了解财政收入的来源、支出安排的方向,尤其是对有关民生指出情况,分类更加详细;市财政局2015年有序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的部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如对生态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公开。从公开形式看,加强了横向和纵向的数据对比分析,对公开内容更多以图表展现,主动依照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成专题,以事实说话,以数据证明,并对文中专业术语加强解释解读,增强公开语言的平实性。从公开范围看,2015年部门预决算公开数据在政府部门的基础上,扩展到党委、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等。公开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由96个增加到167个,公开部门决算的市级部门由52个增加到96个。
2015年市财政局还加强了政府性债务相关信息的公开,除公开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债务限额情况外,还及时披露我市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招标发行规则、发行通知、信用评级结果、债券发行情况等,回应社会公众对政府性债务情况的关注。
(二)着力载体建设,优化公开服务
为符合日前互联网发展形势,市财政局着力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优化拓宽公开渠道。2015年初市财政局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对版面设计、栏目分类等重新进行了设计,改进了网站公开体系,提高了操作易用性。为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少跑路,市财政局在门户网站设立网上办事大厅,将相关财政业务分别按服务对象和业务种类两个维度分类,并对每项业务的办事指南、所需材料、常见问题等重新梳理,同时对群众日常咨询较多的会计从业资格、首套房退税、农村客运燃油补贴等热点问题,整理成答疑专题便于群众了解。市财政局还积极推进移动互联网信息公开渠道建设,自2015年8月开通“重庆财政”政务微信以来,全年累计编发微信549条,以群众更加方便的形式拓宽了公开渠道,增加信息的传播性。
(三)完善工作机制,保障群众知情权利
市财政局坚持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与征求群众意见结合,重大政策制订、重大资金分配等决策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相互促进、双向互动的一体化信息公开机制日趋完善。重大政策制订注重民主化,有针对性地深入政策涉及的利益主体“面对面”听取意见,邀请高校专家等第三方人士座谈交流,充分听取意见。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全力满足群众的公开诉求。行政执法结果注重公开化,每年常态公开民生资金和政策落实情况、会计信息质量等财政监督检查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财政局严格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坚持非涉密信息第一时间上网。全年共主动公开财政信息2443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公开范围涉及市财政局机构职能预决算报告和“四本预算”按月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财政执法监督信息、大额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财税政策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财政局201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3件,经认真研究后根据《条例》要求按期答复,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对不属于公开范围、依法不属于市财政局公开或者政府信息不存在的信息公开申请,市财政局均详细告知申请人原因。
对于本年度的依申请公开申请,市财政局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四、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5年度,共收到以市财政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2宗,收到以市财政局为被告的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19件,均按规定开展办理或应诉,全部维持了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公开透明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提高财政透明度是现代国家不断努力的方向。市财政局在信息公开水平不断得到提高的同时,仍然存在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展等问题,比如部门预决算文字说明明晰程度、可读性还有待提高;公开文字还显得不够通俗易懂,对公众的吸引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虽比之前有较大提升,但还有扩展空间。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根据《条例》及《预算法》等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一是拓展公开内容。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加大力度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健全完善财政信息发布制度。二是改进公开方式。着力提高网站实用性和易用性,强化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舆论引导”四大核心功能,公开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解答公众咨询,力争信息容量迅速跃升、点击数量大幅增长、服务互动稳步推进、安全运行有效保障。同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等平台,及时公开财政信息。三是提高公开时效。在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准确和不泄密的前提下,阶段性的财政信息定期公开,经常性的财政信息随时公开;对已发布的具有实效性的财政信息及时更新。四是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关切,正确引导舆论。重点加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财政政策解读,公开前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科学解读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