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由重庆市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电子文本可在“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http://jcz.cq.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概述
2016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21号)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推进财政资金使用、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扎实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在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多措并举提高财政预算信息透明度
新《预算法》要求要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市财政局对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及“三公”经费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也一年比一年大,工作一年比一年实,公开的内容更加细化,公开的形式更加丰富、公开的范围更多元。
从公开的内容看,既有对年度预(决)算报告的全文公开,又增补了对报告的解释说明、附表、备注等内容;既有固定的月度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分析,又月季度、半年、年度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分析。在公开的细化程度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细化至“项”级,进一步细化了财政收入的来源、支出安排的方向,尤其是对有关民生指出情况,分类更为详细。
从公开形式看,既沿用传统的数据、图表等公开形式,又创新推出一图读懂财政报告、漫画详解等新形式,并印制成参阅材料送呈“两会”代表,使报告的可读性、可理解性增强。
从公开范围看,2016年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范围更广,覆盖到党委、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等。公开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由96个增加到167个,公开部门决算的市级部门由52个增加到96个。 与此同时,为方便社会查看部门预算情况,市财政局在官网上同步集合了所有预决算公开单位的链接。
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方面,市财政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的重点建议提案、主办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及时公开,倒逼建议提案能落地解决。如对市与区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营改增后市与区县收入划分调整、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改革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公开。
在公开政府债务方面,2016年市财政局继续强化对政府性债务相关信息的公开,除公开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债务限额情况外,还及时披露我市新增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发行通知、信用评级结果、债券发行、置换等情况,回应社会公众对政府性债务情况的关注。
(二)拓展公开平台,提升服务效能
充分运用“互联网+”服务,让群众办事少跑腿。2016年对市财政局官网做了进一优化,对版面设计、栏目分类等做了再次细分,完善了功能,增强了用户体验。特别是在“办事服务”版块,适时增设对社会焦点问题的集中回复,如首套房退税、房产税政策等热点问题,整理成答疑专题便于群众了解。同时,市财政局还对政务微信平台做了提质升级,加大了信息推送力度,扩大了覆盖面,全年累计编发微信700余条。
(三)多种公开机制结合保障公众知情权
市财政局坚持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与征求群众意见结合,重大政策制订、重大资金分配等决策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相互促进、双向互动的一体化信息公开机制日趋完善。重大政策制订兼顾“走出去与请进来”听取各方意见,择优方案,民主决策。特别是在项目预算安排方面,实行专家绩效评价机制,邀请高校专家、各行业人大代表等第三方人士给出专业评价结果,以确定项目资金是否安排,并向社会公示。在行政执法方面,注重结果公开化,每年常态公开民生资金和政策落实情况、会计信息质量等财政监督检查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财政局严格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坚持非涉密信息第一时间上网。全年共主动公开财政信息2606条,新闻报道300余篇、条。公开范围涉及市财政局机构职能预决算报告和“四本预算”按月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财政执法监督信息、大额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各项财税改革、各项惠民政策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市财政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3件,均按照《条例》要求如期予以答复。属于公开范围的,均向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政府信息或明确告知了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对属于不予公开范围、依法不属于市财政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信息公开申请,市财政局均详细告知了申请人原因,依法依规履行了告知义务。
本年度的依申请公开申请,市财政局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6年度,共收到以市财政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2件;未收到市财政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收到以市财政局为被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4件(其中一审1件、二审2件、再审1件),均胜诉。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提升的空间。如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的专业性与可读性有待匹配等问题。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根据《条例》及《预算法》等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加大力度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健全完善财政信息发布制度。二是充分运用好公开平台。在官网公开的基础上,探索通过官微平台适时发布月、季、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专栏解读年度财政报告,官微网上办事等。三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时度效。细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效性,精准性规定,力求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与社会信息需求同频,减少无用信息发布。四是进一步增强社会热点事件的回复力度。凡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事件,财政均需及时予以回复,答疑解惑,消除舆情隐患。特别是要通过政府官网、官微等平台,及时发布事件处理情况,及时对政策做出官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