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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预算并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11-30 来源:农业处

有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委,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农林局:

根据市级预算安排和《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0〕87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县(自治县)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代码:S1750300005,具体区县、金额及科目列报详见附件),用于奖励2019年度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获奖镇乡。同时将2019年度获得奖补镇乡(街道)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补名单及奖补标准

共奖励100个镇乡(街道),其中一等30个(奖补标准:150万元/个)、二等40个(奖补标准:100万元/个)、三等30个(奖补标准:50万元/个)。

(一)一等奖(30个)

沙坪坝区中梁镇     北碚区静观镇      巴南区二圣镇

涪陵区龙潭镇       长寿区葛兰镇      江津区油溪镇

合川区钱塘镇       永川区五间镇      南川区南平镇

綦江区郭扶镇       潼南区塘坝镇      铜梁区南城街道

大足区国梁镇       荣昌区昌州街道    璧山区正兴镇

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 梁平区仁贤街道    城口县高观镇

丰都县武平镇       垫江县沙坪镇      忠县新立镇

云阳县南溪镇       奉节县鹤峰乡      巫山县双龙镇

巫溪县上磺镇       武隆区芙蓉街道    石柱县黄水镇

彭水县汉葭街道     酉阳县黑水镇      秀山县清溪场镇

(二)二等奖(40个)

九龙坡区西彭镇     南岸区长生桥镇    北碚区三圣镇

巴南区安澜镇       巴南区双河口镇    涪陵区百胜镇

长寿区石堰镇       长寿区云台镇    万盛经开区关坝镇

江津区龙华镇       合川区大石街道   永川区何埂镇

南川区兴隆镇       綦江区赶水镇     潼南区龙形镇

铜梁区侣俸镇       铜梁区巴川街道   大足区珠溪镇

荣昌区观胜镇       荣昌区吴家镇     璧山区七塘镇

万州区溪口乡       城口县北屏乡     丰都县树人镇

垫江县砚台镇       垫江县白家镇     忠县官坝镇

开州区温泉镇       云阳县栖霞镇     云阳县凤鸣镇

奉节县龙桥土家族乡 巫山县巫峡镇     巫山县官渡镇

巫溪县城厢镇       黔江区阿蓬江镇   武隆区火炉镇

石柱县万安街道     彭水县善感乡     酉阳县五福镇

秀山县钟灵镇

(三)三等奖(30个)

北碚区柳荫镇       巴南区圣灯山镇    涪陵区同乐乡

合川区云门街道     永川区仙龙镇      南川区头渡镇

綦江区新盛街道     潼南区卧佛镇      铜梁区土桥镇

大足区铁山镇       荣昌区清流镇      璧山区三合镇

万州区武陵镇       梁平区聚奎镇      城口县修齐镇

城口县岚天乡       丰都县江池镇      垫江县曹回镇

忠县双桂镇         忠县黄金镇        云阳县后叶镇

奉节县红土乡       巫山县大昌镇      巫溪县朝阳镇

黔江区中塘镇       石柱县马武镇      石柱县悦崃镇

彭水县润溪乡       秀山县乌杨街道    秀山县龙池镇

二、奖补资金使用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获奖镇乡(街道)的农村产业发展。包括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转型升级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及公共服务;对由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等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的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与其他贴息资金不重复享受);对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具有示范作用、形成带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适当奖励;与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等政策性担保机构开展财金协同支持产业发展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建造楼堂馆所、购置办公车辆以及发放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支出,严禁列支“三公”经费、劳务补助和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请你区县(自治县)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区县(自治县)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有关要求

1.奖补资金预算下达后,相关区县要及时下拨资金到获得奖补的镇乡(街道),确保资金效益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方案2020年12月31日前以电子公文形式及时报市财政局农业处和市农业农村委财务处备案。

2.各获奖补镇乡(街道)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本次获奖镇乡(街道)在现有产业发展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及经营体系,建立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和模式,充分发挥以点带面、以面带片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3.各项目区县在项目完成和资金兑现后要及时向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报送有关情况和信息,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报送2020年度工作总结暨绩效评价自查报告(由区县财政、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办公网电子公文报送)。纸质件通过邮政快递送市财政局农业处。各区县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暨绩效自评报告的上报情况,将作为绩效考评重要参考因素。

联系方式:市财政局瞿波,67575326;市农业农村委张根基,89133087。

附件: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下达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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