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污水处理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相关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311号),以及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2019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计划安排的函》(渝建函〔2019〕638号),现将2019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资金10984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市住房城乡建委随后将发文明确具体项目。请你们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督促加快工作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请按照《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288号)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参照中央、市级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3),科学合理填报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区级绩效目标表,并于2019年8月31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备案,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专项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对于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中央财政将采取收回专项资金等处罚措施。支出列入2019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
附件:1.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2019年管网建设资金预算表.xls
2.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绩效目标表.pdf
3.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市级绩效目标表.xls
重庆市财政局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