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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市级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日期: 2022-09-21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81号)等精神,帮助各类贷款主体及时获得金融机构续贷支持,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起草了《重庆市市级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做如下说明:

一、制定征求意见稿的必要性

为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续贷难等问题,2016年起,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陆续印发了《重庆市庆市市级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操作细则》(渝中小企〔2016〕3号)、《重庆市市级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4号)等文件,为符合条件的相关主体提供最长15个工作日、每日0.1‰手续费的转贷周转金,现已累计为全市7000余户企业办理转贷申请1万余笔,提供转贷金额900多亿元,政策实施效果较为明显。为更好发挥转贷应急周转金支持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特拟订本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稿拟定过程

为做好征求意见稿的拟制工作,4月6日,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向41个区县财政部门、经济信息工作部门(含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征求了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结合我市市级,草拟了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分为5章28条,对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使用流程、监督管理措施等内容予以明确。

四、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一是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为有力支持乡村振兴,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转贷应急政策覆盖范围,其使用资金的标准参照符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执行。

二是加大对“专精特新”类企业支持。为有力支持科技创新,帮助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对“专精特新”类企业予以重点倾斜,免收转贷应急周转金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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