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无障碍 关怀版 |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5-00305 [ 发文字号 ] 渝财农〔2025〕84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5-09-10 [ 发布日期 ] 2025-09-13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预算的通知


江津区、璧山区、北碚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市通过竞争性评审,获得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商请下达重庆市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函》(渝林函〔2025236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25年市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预算(项目代码为S1750300008),专项用于重庆市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具体金额见附件1,绩效目标见附件2-5(其中北碚区本次只下达绩效目标),收入请列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21302林业和草原”,经济科目列相应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区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各区要加快预算执行,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部门要加强与林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预算执行遇到的相关问题,对于未及时执行的项目,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金管理规定,抓紧调整优化项目方案。从今年开始,市财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在资金安排上将执行进度和使用绩效作为重要依据和因素。

附件:1.重庆市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2.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

3.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北碚区)

4.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江津区)

5.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璧山区)

重庆市财政局

2025910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