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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5-00175 [ 发文字号 ] 渝财教〔2025〕36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5-06-06 [ 发布日期 ] 2025-06-10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市属高校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市属高校: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590号),现下达2025年市属高校学生资助资金预算(详见附件),支出功能科目分别列“2050205高等教育”和“2050305 高等职业教育”。

各高校要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组织评审工作,不得随意增加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切实将指标落实到学生。高校在分配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时,应向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倾斜;在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时,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向急需高层次人才倾斜。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服兵役高校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落实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资助政策,对于已经收取的学费应及时返还学生,对于已经减免的学费应将对应的财政拨款纳入学校预算统筹管理使用。

各高校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学生资助资金,要严格按照中央及我市关于学生资助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和规范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及时、足额资助到学生,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和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附件:2025年市属高校学生资助资金预算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56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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